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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昆明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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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3-12-18 22:04:16
  公元1253年(元宪宗三年),元军攻占云南。1276年(元世祖至元十三年),赛典赤主滇后,把军事统治时期所设的万户、千户、百户改为路、府、州、县,正式建立云南行中书省。置昆明县,为中庆路治地(昆明命名即始于此),并把行政中心由大理迁到昆明。自此,“云南”正式成了行省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,“昆明”也正式作为全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中心。元朝统治时期,经过初期的军事掠夺和民族镇压之后,逐渐代之以定赋税和改善民族关系的政策,并大兴民屯,整修水利,订立租赋,免除徭役,“开云南驿路”,“驰道路之禁,通民往来”,这些措施虽未必得到完全的贯彻施行,但对安定云南政局,加强与祖国内地的政治经济联系,打击农奴主和奴隶主势力,促进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,仍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。元朝官吏在昆明地区挖海口河,疏通螂螳川,降低了滇池水位,不仅解除了昆明城市的水患,还“得壤地万余顷,皆为良田”,扩大了农田面积。并修金汁河、松花坝,引盘龙江水灌溉滇池东岸农田;还从内地引进养蚕技术,发展丝织业,使农民和手工业者“收利十倍于旧”,使滇池地区的政治经济在元朝中期有了新的发展。公元1381年(洪武十四年)明朝进军云南后,改元代“路”一级行政区划为府,仿内地建制,设置云南承宣布政使司和都指挥使司。先将中庆路改为云南府,置知府、知州、知县。云南省治、府治和昆明县治同设在昆明城内。洪武十五年,修筑了昆明城池,由砖砌成,周围9里左右,高近3丈,有六座城门,城外有护城河,河上可行舟船。城内以五华山为中心,修建了比元代更多的官衙、宅第和牌坊,在风景名胜地修建了亭台楼阁。城南为居民区,划分为若干“里”。东关、南关为“商阜之地”,“列肆纵模”。清朝时建置沿袭明制,昆明仍为云南府和昆明县治所,城市规模没有超出明代的范围。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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